各位老闆們,政府出錢幫你們請員工!


快快去申請立即上工計畫~1231日截止喔


舒樺98.11.23


 


雇用對象:


1. 雇用連續失業至少達三個月以上者(每月1)


2. 雇用非自願性離職者(每月1)


3.    雇用初次尋職者(每月1)


4.    七種特定對象失業者(每月1.7)


A. 獨力負擔家計/B. 中高齡/C. 身心障礙


D. 原住民/E. 低收入戶/F. 長期失業/G. 更生人


5.  持有受災證明之災區失業者(每月1.7)



申請單位資格如下:


(一)依法辦理登記或立案之民營事業單位


      (須加入勞保及就業保險之單位)


(二)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取得設立許可之民間團體。


(三)接受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主辦機關委託之民間機構。


一、  請於中華民國981231日前(找離公司最近的就業服務站申請)http://file.ejob.gov.tw/9710_Plan/index05.html


二、補助申請單位僱用失業者人數,其勞工投保人數為十人以下者,最多得補助三人


(微創鳳凰多屬這類)


三、相關資料下載: http://file.ejob.gov.tw/9710_Plan/index.html


請各位老闆們~上網把資料看仔細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eboss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