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闆們,政府出錢幫你們請員工!
快快去申請立即上工計畫~12月31日截止喔
舒樺98.11.23
雇用對象:
1. 雇用連續失業至少達三個月以上者(每月1萬)
2. 雇用非自願性離職者(每月1萬)
3. 雇用初次尋職者(每月1萬)
4. 七種特定對象失業者(每月1.7萬)
A. 獨力負擔家計/B. 中高齡/C. 身心障礙
D. 原住民/E. 低收入戶/F. 長期失業/G. 更生人
5. 持有受災證明之災區失業者(每月1.7萬)
申請單位資格如下:
(一)依法辦理登記或立案之民營事業單位
(須加入勞保及就業保險之單位)。
(二)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取得設立許可之民間團體。
(三)接受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主辦機關委託之民間機構。
一、 請於中華民國98年12月31日前(找離公司最近的就業服務站申請)http://file.ejob.gov.tw/9710_Plan/index05.html
二、補助申請單位僱用失業者人數,其勞工投保人數為十人以下者,最多得補助三人
(微創鳳凰多屬這類)
三、相關資料下載: http://file.ejob.gov.tw/9710_Plan/index.html
請各位老闆們~上網把資料看仔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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